“要求我们填写的是财产申报表,但是表格的一些设置让我们很难如实填写,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少填。”近日,广东省某央企机构的副处级干部黄锡唐告诉记者。实际上,早在两三年前,广东省政府就要求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申报登记名下和直系亲属房产,今年开始,副科级以上官员也被纳入登记的范围内。今年两会后,多地官员财产申报进程提速,然而,官员财产透明化依然遭到不少潜在的阻力。
(据4月3日《华夏时报》)
官员财产申报让一纸表格卡住了,表面看来有些无厘头,表格空白有限只是技术问题,如果真的想如实申报,写小点或者加个附页即可。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财产申报考验不止是官员的底气,即自己的财产是否合法,都有正当的来源。同时,官员所申报的财产,对于监督部门来说也是个考验。
之于操作层面,如何核实,如何证明合法性,渠道在哪里?权限在哪里?界线在哪里?怎么公开?都是需要从强有力的依据中找到答案。并且,不如实申报或者申报的相关财产有问题,该如何处理也应有相应的标准与程序。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地方难以解决的难题。如此语境下,表格难填,细小的细节反映的恰恰是所谓的申报“别当真”的心态,填填表就行了,别惹事找麻烦。折射出官员财产申报“摸石头”的尴尬。
与官员财产申报的舆论关注相比,来自于顶层的制度进展一直倍受期待。不管是正在试点的地方官员财产申报,还是普遍层面上都在执行的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唯一的依据都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规定》,从效力上讲,仅仅只是党内的党纪规定,而且仅止于报告与否,并没给如何申报、核实程序、结果运用、诚信约束等配套可操作性的细则,而各地的试点都围绕这些缺失来打补丁。
然而,试点受制于利益的掣肘,表现出来的往往都是内生动力的不足,尺度拿捏游移。类似的,最典型的公车改革多年原地打转,直至中央层面出台统一规定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这项改革在步入良性轨道。显性在外的公车改革尚且如此,更为敏感涉及领导干部切身利益的财产申报,绝不是一个地方的少数人或者个别部门“一个人战斗”能够胜任的。地方主政者对官员财产申报持消极态度的恐怕具有共性,不少的书记市长都表示愿意公开财产,但前提是来自上层的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一盘棋。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更有赖于顶层设计的推动,尽管艰难,但也是大势所趋,去年政治局全体公开了个人财产给各级官员作出了示范。官员财产申报的难点在于财产合法性的界定,这是将官员纳入到制度内监督的关键,解决好了这难题,相关申报、核查、制约与结果运用等方面,其实都是技术问题,将会迎刃而解,需要的是智慧与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