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玥 实习生张明鑫)3月3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从提升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水平、完善和落实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优抚工作水平。
具体包括,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确保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全省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6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行;加大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的投入力度,2014年10月1日前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严格规范使用优抚资金,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