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家安 实习生徐晖)作为物价核定部门,物价局并不是随便定价,而是根据市场监测情况和对指定“样本单位”送来的成本综合分析后才定的。10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有20家单位被确定为“样本单位”。今后,物价部门在定价前,还先要给这些单位的“成本”把把关。
据介绍,之所以在社会中选取“样本单位”,采集它们的成本进行综合核算,就是为了在价格变动及定调价过程中尽量使定价部门做到“不错位、不越权”。既为政府调价提供符合实际的成本数据,也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实施物价补贴变动提供服务与支持。
此次,兰州市物价部门确定了20家经营稳定、社会信誉较高的单位,作为价格成本监审的“样本单位”。其中就包括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公交集团、兰州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兰州二中、兰州十一中、兰州三十三中、兰州三十五中、兰炼一中、兰炼二中、兰化一中、兰化三中、兰州树人中学、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信息网络中心、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兰州市殡仪馆、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