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大兴灭门案作出一审判决,杀害自己6名亲人的李磊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也就是他的奶奶、姥姥和岳父岳母经济损失343万元。
2009年11月23日22时,李磊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其父家中用尖刀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以及两名幼子刺死。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李磊没有作出任何辩解,对杀人行为供认不讳。他说由于生活压力大,和家人关系不好,所以才起意杀人。在最后陈述时,李磊称自己“只求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