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广州10月15日电 广州15日正式出台了“限购令”,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而未满18岁的市民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以限制不合理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15日,广州市房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州市地税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广州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将采取4方面措施,以巩固广州楼市调控成果,强化调控。
“首先,在限制炒房方面,广州市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房;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等。”广州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说。
在房贷方面,黄文波宣布广州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此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购买90平方米以下房型首付两成;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房型,首付三成。
另外,广州还将对开发商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普通商品房的土地增值税按2%税率预征,非普通商品房按3%税率预征,别墅按4%税率预征。对于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还将进行重点清查。
在广州楼市限购令出台以前,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天津等9城市已先出台相关楼市限购措施。
黄文波说,由于房地产发展的区域差异性,一些地方的“限购令”略有不同,但是各地落实中央楼市调控精神的信心、决心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