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海瑞)10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兰州市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工作方案》,依据此《方案》,兰州市力争年内在全市五区及三县城区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新建、改造标准化菜市场50个,同时将坚决取缔设置在标准化菜市场服务半径500米内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
《方案》要求,凡是涉及建设工作的菜市场项目,其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一律从简从快。兰州市将以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为主,兼顾红古区和永登、榆中、皋兰三县城区。确定的项目名额:城关区24个,七里河区8个,西固区7个,安宁区7个,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各1个,力争用半年时间,新建、改造标准化菜市场50个,而菜市场的面积,将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改造菜市场面积一般不小于400平方米,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600平方米。
有关单位在兰州市申请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在兰州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0年11月下旬期间完成的,符合《规范》相关要求的项目。此外,在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新建或改造的标准化菜市场项目优先。
据悉,兰州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于12月上旬至12月底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列入示范标准化菜市场的承办企业,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予以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标准的支持。各县区地方财政将配套相应资金支持,最少不得少于国家以奖代补资金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