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白 通讯员王翠娟 丛钢) “伴随着汽车的热销,关于汽车的投诉也相应上升,今年上半年关于汽车的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明显增多。”10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二分局机动车辆工商所了解到,该所对上半年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做出了总结报告。报告显示,汽车产品购买后消费申诉的主要问题凸显在质量、合同、售后三方面。
据统计,从2009年1月到2010年6月,机动车辆市场工商所共受理汽车消费申诉举报156件,申诉150件,占受理总量的96%,已办结150件,办结率100%,给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举报6件,占受理总量的4%,已办结6件,办结率100%。
问题一 质量问题
报告显示,消费者购买的汽车涉及质量的主要问题有发动机漏油、异响;车身附件排气管不正常腐蚀、水温传感器易损坏等。
酒泉的消费者张先生在甘肃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两辆东风自载车,在当地公安车管所上户时,就因车身长度与合格证不符(车身实际长度比合格证注明长度长25厘米),而无法上户,要求退货,商家不予,遂求助12315。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车款34万元,并赔偿相关费用4300元。
问题二 合同问题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汽车消费合同履约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合同约定不明、商家承诺无法兑现、经销商态度蛮横以及厂商宣传与实际车型不符、克扣车辆或车主证件及票据、不合理收费等方面。
兰州消费者龚先生向兰州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预订了莲花汽车,并交付定金5000元,消费者在提车时,商家却以车辆涨价为由,要求消费者补交2000元,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不成诉至12315指挥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定,消费者已经交付定金,即为商家与消费者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签订,商家单方面涨价属于违约行为。经调解,商家仍然按照原来约定的价格为消费者交付了车辆。
问题三 售后问题
报告显示,汽车售后问题主要在售后维护人员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收费、服务的诚恳度、配件供应的质量及时效方面,以及实际维修时间与承诺时间对比产生争议的也比较多。
消费者高先生于2006年3月购买了新车,2008年11月16日因车辆变速箱发生故障在该公司进行维修,并协商维修及更换配件费用为5000元。但高先生去取车时,商家告知最终维修费用11173元,原因是当初协商的5000元是以为部分旧件可以用,但在维修过程中却发现无法使用,更换的配件多了费用也就高了。最后,有关部门以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强制消费,要求商家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明,商家无法提供。最后经调解,消费者付了5000元维修费用,商家退还了部分原车拆解旧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