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广东省法制办获悉,针对公民顾大松提交的质疑并要求撤销深圳市小汽车“限购令”的建议书,法制办已经正式启动审查程序,并将建议书转给深圳市政府,待听取后者意见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小汽车限购通告。公民顾大松认为其行为违法,并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广东省法制办依法撤销深圳市政府限购通告,并提交了建议书。
今年1月22日下午,顾大松在其个人微博上公开了广东省法制办对其建议书的复函照片。广东省法制办在这份1月20日发出的函件中表示:“经研究,我办已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启动程序,对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根据《规定》,政府法制机构如果发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出现违法等情况,应当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本级政府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