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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2014”收官 680名逃犯归案
290人为缉捕归案390人投案自首 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2014年12月16日,潜逃泰国的广东犯罪嫌疑人郑某等7人被押解回国。      新华社照片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自去年7月至12月底,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公安部部长助理、“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在8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对外通报上述成果。他介绍,从抓获逃犯的涉案金额来看,千万元以上的208名,其中超过亿元的74名;从潜逃时间看,抓获潜逃5年以上的196名,其中10年以上的117名,时间最长的22年。

  孟庆丰说,在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共向90余个国家和地区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工作组。专项行动得到了境外执法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及警务联络官的全力支持,70余个工作组无一失手;先后向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派出30余批次工作组,抓获逃犯229名,占缉捕总人数的34%。

  行动期间,公安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劝返力度,有390名逃犯回国自首;其中,四部门通告发布后,投案自首332人。

  此外,公安部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行动中,已成功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新闻焦点

  几多困难?何种背景?怎样持续?

  ——透视“猎狐2014”专项行动收官三大焦点

  公安部1月8日通报,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于2014年底收官,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累累战果的背后,是我国反腐追逃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还有“猎手”们的不懈努力与艰辛汗水。境外追逃战胜了哪些困难和挑战?当初做出“猎狐”决策部署有着怎样的背景?专项行动之后追逃追赃如何持续?记者采访“猎狐”行动组成员和专家学者,一一解答这三大问题。

  “猎狐”难在哪?

  “刚进入赌场就锁定一个赌客是追逃对象,我和队友一左一右坐在他身旁,苦于当地警方周末休息,心急火燎却没法抓人。”回忆起2014年7月在乌干达的一次抓捕行动,办案民警孟晋形容内心经历就如“过山车”。此次追逃对象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江苏籍老板李某。行动组掌握李某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几个赌场活动的情报后,孟晋即和同事前往抓捕。孟晋说,由于执法权障碍,他们只能等周一和当地警方一块行动,“还好李某再度在赌场出现,才顺利抓捕回国”。

  在海外执行抓捕、劝返、押解任务时,各类突发因素往往不期而至,给行动带来诸多挑战。公安部“猎狐”行动组成员郝言一次在印尼移民局接受外逃嫌犯移交时,突遇当地议员干预阻挠,此时离回国飞机起飞仅剩5小时。“嫌犯晚一天押解回国,不仅浪费办案经费,也可能突生意外。”郝言随即单独与嫌犯面对面交流“攻心”,介绍政策,动之以情。在外方官员见证下,劝服嫌犯签署自愿跟随中国警察回国自首书,顺利将其押送赶上登机。

  为啥要“猎狐”?

  “第一女巨贪”杨秀珠隐姓埋名出逃荷兰、“金融裸官”高山东窗事发潜逃加拿大、浙江女老板俞优静涉嫌巨额诈骗卷款外逃非洲……一系列“外逃贪官”和“跑路老板”频频触动公众神经。

  “一个逃犯,其背后牵动着司法公平正义的天平。”公安部部长助理、“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介绍,“猎狐2014”行动大背景是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经济犯罪案件发生以后,犯罪嫌疑人能否缉捕到案,牵涉到整个刑事诉讼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牵涉到人民群众所要求的公平正义能否实现。腐败分子不能被抓回并受到应有的查处,对反腐败斗争就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实施海外追逃追赃,也是完善我国反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志军告诉记者,跨国腐败是一种全球化病毒,不仅导致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人民切身利益。猎狐专项行动发出鲜明信号,贪腐人员无论逃到何方,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专家指出,一批“卷款跑路”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被押回国,无形中也在对企图靠诈骗、吸储等非法手段“暴富”外逃的老板敲响警钟。

  未来怎么办?

  “猎狐2014”专项行动收官,绝不意味着海外追逃追赃就此收场。

  孟庆丰表示,此次行动中,公安机关全面梳理境外逃犯信息,密切追踪逃犯活动轨迹,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为今后的境外缉捕追赃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境外追逃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冬介绍,着眼未来,将着力解决专业人员数量较少、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对逃犯涉及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够等问题。对于追赃工作,刘冬也做了介绍。“主要是两方面的难点:第一,各个国家执法机构对于追缴赃款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各不相同。第二,追赃的证据要求高。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以及带出境的资金,如果人不到案,很难查清确认。”

  此外,覆盖更广泛、运转更顺畅的国际司法合作机制也亟待建立。陈志军表示,一些外逃人员得以长期躲藏在美国、加拿大等地逍遥法外,是因为中国和这些国家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者这些国家对中国的司法存在偏见而难以落实,应当补齐国际反腐败合作机制中的短板,并借此理顺相关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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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狐2014”之“刁狐”评点

  犯了事儿就往国外跑,“狐狸”们可谓机关算尽。不妨让我们来评点一下,这当中最刁顽的“狐狸”是哪几只。

  【最能藏:浙江叶某】680人中潜逃时间最长的是浙江叶某,潜逃22年,可谓“最能藏”。2014年12月10日,浙江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贪污罪潜逃意大利22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叶某被缉捕回国。

  【最能躲:福建魏某】2014年11月25日,福建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集资诈骗3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魏某从瓦努阿图被缉捕回国。为缉捕该犯,工作组辗转澳大利亚、法属新喀里多尼亚、日本、瓦努阿图四国,是“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缉捕嫌疑人辗转国家最多的案件。魏某可谓“最能躲”。

  【最能跑:河南周某】2014年9月24日,河南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元潜逃哥伦比亚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为完成缉捕任务,工作组往返距离达四万余公里,是“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缉捕往返距离最长的案件。“最能跑”当属周某。

  【最耗神:上海张某】2014年9月18日,上海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金融凭证诈骗1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过境外工作组长达一个半月的艰苦努力,终于被押解回国。这是“猎狐2014”行动中境外缉捕耗时最长的案件。对张某的行动,可谓“最耗神”。

  【最能坑:北京李某】2014年11月30日,北京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余元潜逃越南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劝返回国,此乃“猎狐2014”行动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38亿余元,李某当属“最能坑”。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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