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四川日报》报道,1月4日,记者从达州市相关部门获悉,2014年12月31日下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徐孟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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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548万元
徐孟加,现年57岁,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于2014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9月11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11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孟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孟加于2009年5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职务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伙同其胞兄徐某某先后收受海南金邦实业公司董事长彭某某、四川洪涛仲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四川光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卿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和公司干股共计548万元人民币(其中150万元未遂);并在该市名山区(原名山县)“陈家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项目、雨城区“水中坝”拆迁安置及整体开发项目、荥经县“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人民币。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徐孟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人民币,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徐孟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诉请依法判处。
曾饱受“溜须拍马”的指责
2013年4月20日芦山地震发生后,央视连线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在市委书记开始历数四川省党政军领导奔赴地震灾区情况时,央视主播长啸打断说:这个我们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些,说说现在采取了哪些措施吧。
这一视频传到网上,徐孟加饱受“说套话”以及“溜须拍马”的指责。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