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为:烟叶收购价格,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7项专业服务价格,地方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