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汇 实习生程文彬)日前,省卫生监督所公布了对6家年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省级医院进行了2014年第一季度医疗收费专项监督检查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检查结果显示:与2013年相比,6家医院抽查病历不合理收费金额平均下降了654.06元,下降比例达78.65%,其中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院下降幅度较大;抽查病历不合格比例整体下降了32%,其中省妇幼保健院、兰大二院、省中医院下降比例较大。
据了解,每家医院抽查重点科室3个,每科室抽查病历各5份。6家医院在整改工作中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计41.77万元,对责任科室科长、主任及护士长诫勉谈话计138人次,处分或警告25人次,15个科室、12人做书面检查。
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等4家省级医院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合理收费金额平均下降了443.84元,下降比例达65.39%。省级医疗收费整体治理、良性发展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另悉,省卫生监督所对兰大二院进行2014年第一季度医疗收费专项监督检查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紧盯2013年检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科室和耗材管理进行逐条追踪,逐项落实。本次检查共抽检重点科室6个,病历15份。检查结果显示,与2013年相比,兰大二院抽查病历不合理收费金额同类比较下降了957.75元,下降比例达86.69%,不合格病历比率下降了39%,各项抽查数据均位居同期监督检查的6家医院的前列,整改工作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