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献平的边地书写是当下散文写作中的奇葩,《行走沙漠二十年》或许可以看作他在这个方向的集中突破。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想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与那群“垮掉的一代”青年漫无目的地漂泊在美国大地上不同,杨献平的沙漠行走没有萨尔、狄安和玛丽露那些人的放荡和堕落,虽然后者最终也感悟了生命的意义。行走,行走,杨献平将二十年的边地生活归结为这个动作。而西北内陆的巴丹吉林沙漠,则是他行走的疆场,他就在这片场域中展开与自我和流俗的搏斗,在那里,他妄图找到可以寄托灵魂的精神家园。而在行走和寻找的过程中,他诠释了在广袤无垠的沙海中,人作为大地之子的位置,建构了人与沙漠、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法则以及人与诗性和神性的新关系,正如作者所言:“大地无人,我是唯一的,大地如此浩大,它是我一个人的疆场。”
从兰州到酒泉,从焉支山到弱水河,从肃南到敦煌,一个个诗意的名字,给作者二十年的行走提供了地理坐标,也供给着精神养分,但毫无疑问,它们哪一个都不是作者的目的地。二十年旅程的终点在哪里?或者说哪里才是生命与灵魂的栖息地?作者因为工作而寄居边地二十年——也仅仅是“寄居”,一个对时间和历史有深切感悟的人,才最能理解“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的含义。海德格尔说“人要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而杨献平犹如一个懂得自然可畏、生命可贵的哲人,始终在寻找乌托邦意义上的精神家园。无论在沙漠中审视生命的价值,还是在边地城镇中的现实生活,作者始终处在一种漂泊的状态,他感受不到安定,亦无法与那些龌龊的现实规则媾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戈壁沙漠中行走,以近乎苦行的方式为灵魂探路,为精神疗伤。作者时常在文本中将自己位于冀南太行山区的地理意义上的故乡与寄居的地方展开某种对比,以此证明后者在自我实现中的价值。历史的刀光剑影和外国冒险家的卑劣足迹,金黄色的胡杨林与神秘的“有毒的红蜘蛛”,让这片土地沉重而充满生机,这亦是作者心灵的生态场,但作者又无暇顾及,因为他始终“在路上”。
“行走来自非洲,来自演化,来自必需,它通往每处,经常在寻找某样事物。朝圣之旅——边走边找某种不可解之物——是基本行走的方式之一,而我们在朝圣之旅上”,美国人丽贝卡·索尔尼在一部名为《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中这样说。“边走边找某种不可解之物”,杨献平的行走沙漠二十年,是面向精神故园的回归,也是朝圣之旅吧!
(书评人 桫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