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魏娟 实习生曹远娟)为加强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规范管理,从即日起,省教育厅将对2010年前省上评定命名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省级一类幼儿园进行复评。复评不通过的幼儿园,限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通报取消其称号,收回牌匾。同时,今年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申报工作也随即展开。
按照程序,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所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先开展自查,市(州)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正式行文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复评。复评通过的幼儿园,由省教育厅换发“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牌匾;复评不通过的幼儿园,限期一年内进行整改,若到期仍不能通过复评达标,通报取消其“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称号,收回牌匾。
从2011年到2015年,我省计划将创建8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13年,全省各地有17所幼儿园被命名为“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今年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推荐申报工作,5月31日前,各地可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