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辉)2011年3月,在河南老家务农的劳某、刘某分别接到远房亲戚崔某某(已判刑)的电话,约二人到兰州一起“做生意”赚钱。劳某、刘某先后来到兰州后,发现崔某某在城关区南昌路上租了一间居民房作为“名酒加工厂”,并谈妥以每月1500元底薪加提成雇用二人为其“生产”假酒。不料,假酒还没来得及销售,便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共查扣12个品种的名牌假酒3570瓶,涉案金额达296.8万余元。近日城关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制造假酒的劳某、刘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