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明霞 首席记者裴强) 日前,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的霍大妈,经人介绍在七里河区建工路的一写字楼处购买了价值1万多元的保健品,但霍大妈在购买保健品时始终没有见到店里悬挂的任何证件,这引起了她的警觉,并随即向七里河区工商局西园工商所反映情况,后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系无证经营的黑店,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该店向霍大妈退了钱款。
4月4日,兰州市七里河工商分局西园工商所接到12315举报中心投诉称,消费者霍女士在七里河建工路一写字楼购买“北鸿天-蜆黄金”保健品10盒,商品价值15500元,但该经营店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接到举报,西园工商所领导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出动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销售点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保健品。此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涉嫌无照经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协调将还未开封的商品货款14500元退还给了霍大妈。
收到退还的货款后,霍大妈和家人一道给工商所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她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