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升)4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即日起省公安厅将联合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开展专项行动,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工作,禁止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以任何形式销售散装汽油。
据了解,我省境内各成品油销售企业将健全完善“单位负责制”、“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实名制”,禁止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以任何形式销售散装汽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给车辆加油时必须进行身份证登记验证,证照相符,发票必须打印完整车牌号。确需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严控严查相关手续,登记查验手续完备后方可加油。对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照公安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