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正式施行。其中明文规定,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询问乘客目的地;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车运营服务;“的哥”不得在车内吸烟等。这些规定不能不说是直击当前出租车行业的“顽疾”,不但有利于整个出租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更好地维护了乘客的利益。初衷很美好,但在新规施行首日,兰州出租车拼客、抽烟等现象并无明显改观(详见《兰州晨报》4月2日相关报道)。这的确令人有些失望。
其实提起新规中的这些规定,对于兰州出租车行业来说并不新鲜,禁止拒载、拼车、“的哥”车内抽烟等规定,兰州各个车行乃至行业主管部门曾多次强调,但效果却不太明显。为了彻底拔除出租车行业中的这些“毒瘤”,这次国家将其纳入“国标”,希望在国家级的禁令下能得到根治。但仅有看起来很好的条款是不够的,落不了地,就成了一纸空文。笔者认为,规定再多,执行力度、监管力度不够效果依然无法保证。为何执行会比较难,从记者采访的稿件中可看出,诸如“的哥”在车内吸烟的现象,就很难取证。另外还有出租车绕路,多是找外地乘客下手,这对于不熟悉路况的外地客来说,自身本就不知情,如何能举报投诉;还有拼客,在打车难的高峰期,如果不愿拼车只能望车兴叹,为了不耽误自己的时间只好将就了事。除此之外,出租车数量不够、交通拥堵等一些问题,也是新规难落实的客观因素。所以说,对于这些较难取证界定、较难执行的标准,相关部门首先应找对病源,不仅要有规定当“良药”,还要找到具体“医治者”,有处方、有医生、有监管防护措施,才能真正实现“药到瘤除”。
众所周知,一项规定好不好,关键要看落实情况。出租车行业新规在兰州要真正发挥效力,关键在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车行、出租车司机、乘客各方的重视程度。如果出租车公司只热衷于收费而疏于管理,没有考虑到出租车司机的经济利益有无保障,那么出租车司机出于自保,只能与乘客展开利益博弈,那么拼客、宰客等现象将不可能得到遏制。当然,从出租车司机的角度来说,只有从内心认可这项新规,认识到它与自身利益良性发展的重要性,才能摆正良心、把好方向盘。对于广大车乘客而言,被拼被拒载就是对自身利益的侵犯,面对这种现象时要勇于制止和及时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国家标准本身体现着一定的强制性,但如何接“地气”,也考验着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智慧。只有充分保障出租车公司、司机以及乘客三方利益,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忽视或遗漏任何一方,这项新规都很难落地结果。
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