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行量最大、覆盖面最广、广告效果最好都市报


  2014年4月8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兰州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调配实施方案
超标办公用房4月15日前腾退移交

  4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兰州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退工作,兰州市日前出台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调配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兰州市将对超标使用办公室,以及租用、出租、借用、出借办公用房的单位就清理腾退工作进行统一调配,并对部分办公室、办公楼及院落等提出了详细的处置办法。同时根据规定,从4月1日起,财政部门将不再给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外的其他单位拨付租用办公用房经费。

  超标使用办公用房4月15日前整层整片集中移交

  根据规定,今年4月15日前,超标使用办公室的单位,限期腾退超标面积并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移交时须整层整片集中移交,不得插花式移交。

  根据之前的摸底排查,目前,涉及腾退的兰州市本级单位共12家,包括兰州市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体育局、园林局、地震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工商联。二级单位共16家,包括兰州市招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市行政学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水运管理局、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市农业机械监理所、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市园林设计院。

  整体移至兰州新区办公的兰州市委政研室、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经合局、市政府研究室、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等9家单位全部腾退原办公用房。部分人员移至新区办公的兰州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国资委等8家单位,按规定要求予以腾退,所有腾退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

  财政部门4月开始不再拨付租用办公用房经费

  针对之前部分单位自行租借办公用房以及将办公用房出租等现象,根据此次清退规定,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合同到期后不得自行续租,所需办公用房由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承租和调配。

  从2014年4月1日起,财政部门不再给除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外的其他单位拨付租用办公用房经费。出租房屋的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清理。对出租的办公用房,合同到期后一律不得续租,房屋收回后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对出租的门面房,须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清理工作均在今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本报首席记者 崔亚明

  兰州市统一调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计划

  民安大厦1—5楼统一业务整合 据兰州市之前摸底排查,位于民安大厦的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市级部分对外业务单位无法入驻,各项资源未有效整合,不能有效满足群众办事的需求,为此,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4月30日前负责完成对民安大厦1—5楼的统一业务整合。

  腾退收回庆阳路94号院部分用房 庆阳路94号院(东方红广场主席台后侧)占地1万余平方米,目前有兰州市残联、市侨联等8家单位办公,其余房屋由兰州市林业局和市水务局等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部分房屋已被住户出租给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管理比较混乱。为此,根据规定将在5月15日之前,由原单位或合并后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楼内住户及出租房屋的腾退事宜。

  收回移交兰州市委党校西侧办公楼 兰州市委党校大门西侧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9460平方米,于2008年1月出租,其中广聚源酒店租用2260平方米,租房合同2014年12月到期;宏达管理公司租用7200平方米,租房合同2015年12月到期。租用合同到期后,将由市委党校负责收回并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整为办公用房。

  收回移交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雁宁路西口办公用房 市农委下属单位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于2005年3月将位于雁宁路西口的一栋约6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用作酒店经营,租赁合同于2015年6月到期后,将由市农委负责收回并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整为办公用房。

  腾退调配燃气大厦等办公用房 兰州市老龄委租用的燃气大厦办公用房全部腾退,调整至广武商厦12层办公。民安大厦4楼市人社局下属的劳动监察支队、信息化办公室、劳动人事仲裁办公室3家单位保留窗口业务,腾退其余办公用房(共67间,1600平方米),并移交至兰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使用。

  腾退兰州市旅游局等单位租用办公用房 兰州市旅游局腾退其在广武商厦14层5间及其在大桥饭店租用的5间办公用房,统一调整至广武商厦13层办公;市商务局及其下属单位腾退其在市政府办公大楼9层的5间、广武商厦7层的9间、8层的3间办公用房,统一调整至广武商厦13层、14层办公;市工信委腾退其在广武商厦办公用房共10间,所需用房由其在市工信委机关超标的办公用房内解决;市教育局下属4个单位全部腾退其在广武商厦的14间办公用房,所需用房在市教育局机关超标面积及下属单位内进行调配解决。安置完毕后,按核定面积将剩余房产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以上腾退调配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腾退兰州市安监局等单位租用办公用房 今年5月30日前,兰州市民革等5个民主党派及市委统战部党派管理处腾退其在金瓯大厦租用的办公用房,统一调整到广武商厦7楼的23间办公用房办公;兰州市安监局腾退其在金盾宾馆租用的办公用房,统一调整到市财政局腾退的办公用房内办公;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腾退其原办公用房600平方米,安排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办公室入驻办公;将市科技局下属单位科技情报所腾退的771平方米办公用房,安排科技局下属单位市生产力发展中心及市科技局新成立的兰州市创新性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2家单位入驻办公。

本报首席记者 崔亚明

放大 缩小 默认
兰州晨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邮发代号:53-6
客户热线:0931-96555  传真:0931-8159628(新闻)  8123740(广告)  本报社址:兰州市白银路123号  邮编730030  Email:lzcbreader@163.com
   第A01版:封 面
   第A02版:广 告
   第A03版:地方要闻
   第A04版:地方要闻
   第A05版:广 告
   第A06版:地方要闻
   第A07版:地方要闻
   第A08版:地方要闻
   第A09版:地方文教
   第A10版:广 告
   第A11版:地方快报
   第A12版:地方警情
   第A13版:广 告
   第A14版:地方街区
   第A15版:兰州晨报第二届相亲会
   第A16版:地方时政
   第AII01版:城 事
   第AII02版:市民之家
   第AII03版:市民之家
   第AII04版:城事特稿
   第AII05版:财富综合
   第AII06版:娱乐星闻
   第AII07版:娱乐星闻
   第AII08版:旅游周刊
   第AII09版:旅游资讯
   第AII10版:体坛快报
   第AII11版:人才周刊
   第AII12版:人才留学
   第AII13版:人才教育
   第AII14版:体坛看点
   第AII15版:副刊情感
   第AII16版:旅游国内
   第AII17版:国内时政
   第AII18版:时事综合
   第AII19版:国内社会
   第AII20版:时事综合
   第B01版:生活周刊
   第B02版:春季·美生活
   第B03版:春季·美生活
   第B04版:春季·美生活
   第B05版:春季·美生活
   第B06版:春季·美生活
   第B07版:春季·美生活
   第B08版:生活资讯
   第C01版:今晨信息
   第C02版:生活资讯
   第C03版:生活资讯
   第C04版:人才资讯
   第C05版:人才资讯
   第C06版:生活资讯
   第C07版:生活资讯
   第C08版:教育资讯
超标办公用房4月15日前腾退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