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小乐 实习生吴鑫鑫) 4月2日下午3时许,东岗交警大队民警在麦积山路巡逻时,发现在兰州市教育局大门前有一辆丰田轿车停在路中间。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该车驾驶员还恶意堵门阻碍交通。随后赶到的东岗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员吹气酒精含量达到1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日下午3时30分,东岗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在市教育局大门前有一辆车号为甘A·N6999的丰田轿车停在路中间,司机和几个人正在争吵。见状后,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满嘴酒气,而且该车还与一辆桑塔纳轿车发生了刮擦。经民警调查得知,该车驾驶人彭某某涉嫌酒后驾驶车辆,而且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现场民警立即将驾驶人和车辆控制,并向交警大队汇报了情况。在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后,将丰田车和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据桑塔纳轿车驾驶员称,事发当时,丰田车在倒车时撞上了他所驾驶的车辆,由于并不严重就没有要求对方赔偿,就让他赶快开走。可谁知,丰田车驾驶人和乘客不但不走,还堵在路中间耍酒疯,直到交警赶到现场。
随后,东岗交警大队对丰田轿车驾驶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车辆。交警还将带其到医院进行采血,以便做出进一步的鉴定。检查民警表示,检测值为80mg/100ml以下的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司机将接受驾照被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因此,如果采血酒精检测进一步证实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该驾驶员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