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行量最大、覆盖面最广、广告效果最好都市报


  2012年5月31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地流转 拒签合同引发事端
陇西通安驿镇高阳村村民称被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少数村民拒绝后致农田遭受损失
  右侧是其他农作物,画圈处为村民李某家被推毁的5亩玉米青苗地。

  伴随着一声令下,铲车从田间驶过,5.5亩已长到十几厘米高的玉米瞬间被毁。这是5月8日发生在定西市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的一幕,村民李某家的玉米地在镇、村工作人员和定西爱兰薯业公司的安排下遭到“毁苗”。此前,通安驿镇、高阳村工作人员多次要求村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上签字,而少数村民拒签后,地里的玉米苗却遭推毁。

  农民承包地突然被“流转”

  李某是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高阳二社的村民,家中有12亩农田,以种植玉米等作物为经济来源。开春时,李某家人在自家承包地里种植了5.5亩玉米,不久,一辆镇上的宣传车开进高阳村牛站一社,要求高阳村村民前来签字、领钱,李某家人打听得知,原来镇上要将高阳村村民的承包地进行流转,而且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经准备好,流转费、青苗补偿款也已经打到为每户准备好的存折上,只要在合同上签字,村民就能很快领取钱款。

  此事让李某和其他村民起了疑问,他们托人打听了土地流转的相关事宜后得知,只要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那么家里只能得到相应的青苗补偿款和流转费用,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就交给了受让方,他们不能在自家已经流转的承包地上从事任何农业生产行为。对此,李某等数十家村民始终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土地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是命根子,如今要我们流转土地,那就是断了我们的活路。”李某说。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村民在合同上签字,他和没有签字的村民压力越来越大。之后,镇、村工作人员多次来到李某和未签字的村民家,要求他们必须在合同上签字,同时告诉他们,流转的土地每年每亩将得到482元的流转费,流转期限是14年。但李某他们均未答应。

  直到4月6日,村里通过广播向村民通知,称村里尚未签订合同的村民必须签字,否则将强行进地毁苗,如果当天未签合同,毁苗的青苗补偿款也不予发放。

  20余亩地强遭毁苗

  5月8日,镇、村工作人员和定西爱兰薯业公司人员数十人来到高阳村,一辆铲车也开到了地头,村民们先后来到自家承包地中,准备保护庄稼不被破坏。

  据李某的母亲讲,仅仅几分钟时间,5亩多玉米苗被毁掉。

  5月29日,记者来到了通安驿镇高阳村,一名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高阳村共有300多户农民,分布在3个社,其中大部分村民已经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剩下42户没有签,没签合同的土地有100余亩,遭到强行毁苗的一共有4户,毁苗面积20余亩。

  随后,记者从村民提供的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上看到,合同甲方(出让方)为村民,乙方(受让方)为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为陈富荣,合同中对土地流转面积和坐落、流转方式和期限、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进行了说明,合同后盖有陇西县通安驿镇高阳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此外,合同中还明确写道:“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强行流转农民土地构成侵权

  村民王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由镇、村工作人员写的证明,上面写道:“高阳村高阳社王建(化名),因生活困难,以后如有低保扩面,首先考虑,将其纳入低保。”落款为王振宏、贾家宝。王某紧接着告诉记者,这是村干部给他们家答应的低保指标,因为当初他们不答应土地流转,所以干部开出了条件。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合同上签了字。

  一李姓村民告诉记者,在说服村民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多次以低保、危房补助、计划生育等对村民开条件,不签订合同的村民,有的面临取消低保资格。

  对强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事情,一些村民提出疑问:首先,在签订合同之前他们对土地流转事宜根本不知情,也未经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同时,承包地流转之后的用途他们也不知情。其次,土地流转合同中应明确写出土地质量等级,但合同中未体现。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高阳村村委会,发现大门紧闭。记者就此采访陇西县通安驿镇镇长鲁恒心,他说,采访必须经过陇西县有关部门通知,否则不能接受采访。

  就土地流转事宜,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冬升告诉记者,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如果强制毁苗行为存在,就已经构成了侵权。

  文/图 本报记者 杜斌

放大 缩小 默认
兰州晨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邮发代号:53-6
客户热线:0931-96555  传真:0931-8159628(新闻)  8123740(广告)  本报社址:兰州市白银路123号  邮编730030  Email:lzcbreader@163.com
   第A01版:封 面
   第A02版:广告专版
   第A03版:认真落实省党代会精神·陇原在行动
   第A04版:今日要闻
   第A05版:新闻追踪
   第A06版:邀您关注2012中高考
   第A07版:广告专版
   第A08版:时政快递
   第A09版:广告专版
   第A10版:新闻追踪
   第A11版:警 事
   第A12版:兰州呼唤“瓜果地图”
   第A13版:街区新闻
   第A14版:广告专版
   第A15版:晨报监督
   第A16版:广告专版
   第A17版:专 版
   第A18版:法 案
   第A19版:新闻超市
   第A20版:聚焦“世界无烟日”
   第A21版:聚焦“世界无烟日”
   第A22版:新闻调查
   第A23版:今日特稿
   第A24版:市民之家
   第A25版:国家大事
   第A26版:新闻中心
   第A27版:社会观察
   第A28版:社会记录
   第A29版:天下时讯
   第A30版:万国景象
   第A31版:股市风云
   第A32版:股市风云
   第B01版:文体世界
   第B02版:娱乐星闻
   第B03版:娱乐星闻
   第B04版:体坛快报
   第B05版:体坛快报
   第B06版:书 界
   第B07版:情感·讲述
   第B08版:广告专版
   第C01版:品味周刊
   第C02版:花花食界
   第C03版:休闲空间
   第C04版:饕餮美食
   第C05版:酒饮真经
   第C06版:楼市传真
   第C07版:楼市传真
   第C08版:楼市传真
   第D01版:今晨信息
   第D02版:生活资讯
   第D03版:生活资讯
   第D04版:人才资讯
   第D05版:人才资讯
   第D06版:生活资讯
   第D07版:生活资讯
   第D08版:人才资讯
土地流转 拒签合同引发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