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都市快报》报道,2007年,温州一位老板因超生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首次突破百万纪录。之后,这个纪录屡屡被刷新。
近日,瑞安市塘下镇有对陈姓夫妇,因非法生育第二胎,被瑞安市计生局罚了130万元,创下了浙江温州征收社会抚养费之最。
陈某夫妇是塘下镇韩田村人。1995年,陈某夫妇生了一个儿子。今年2月,他们又计划外生育了一个女儿,属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
当地计生部门牵头工商、税务及塘下镇联合调查发现,陈某夫妇在国内经营或参股多家企业,资产颇丰,因而作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130万元的处罚规定。这么大的数字,让夫妻俩傻眼了。但陈某夫妇还是主动缴纳了这笔巨款。
据瑞安计生部门介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比例为,多生一胎的,按照2至4倍征收,夫妻双方加起来就是4到8倍。多生二胎以上,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如果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按照这个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直接和男女双方的收入挂钩。
而且,征收数额的上下限相差很大,计生部门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比如,2008年6月,在温州市区开酒店的王某夫妇被处以征收社会抚养费86万元的处罚,但王某夫妇并未上缴这笔款项。2009年1月,鹿城区计生局再次作出处罚决定,向王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109.58万元。
瑞安计生部门解释,当地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较为严重,所以在处罚标准上都往高的靠。
据了解,温州违法生育人数占了全省一半左右,尤其富人超生严重,百万罚款的处罚对象都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