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22日,浙江余姚警方通报:4月30日清晨5时许,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慈溪329国道周巷镇境内撞倒了一名老太。车上一对情侣将老太扶上车并对目击者说,要送她去医院。然而,这对情侣驱车到了余姚滨海新城,将老人活埋致死。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4月30日清晨5时,68岁的方老太从周巷出发,步行去帮儿子的小店开门。当时,天刚蒙蒙亮,路上车不多,老人沿着329国道走到一家酒店附近时,一辆黑色桑塔纳由东往西开过来。车速很快撞倒了老人。老人躺在地上身上多处出血。事发附近酒店的一名服务员看到了这个场景。
“当时车里下来一男一女,两人把老人扶上了车,说是送老人去医院。”服务员说,想到他们已经准备送老人去医院了,他也没有报警。
5月1日,一名年轻男子找到了酒店,询问有没有见到一名老人路过。酒店服务员有些奇怪,把当时看到的情况告诉了男子。
经过侦查,5月9日,余姚警方终于在贵州将陶某和陈某抓获。两人交代,事发前一天晚上,他们在慈溪一家KTV唱歌喝酒到清晨5时许,在返回途经329国道慈溪周巷镇时,撞到正在过马路的受害人。
在将受伤的方老太带上车后,陶某担心自己酒驾出事故要承担刑事责任,便产生了杀人埋尸的念头,遂将老太带到偏僻的事发工地,掩埋后逃离现场。之后,两人分别乘坐火车与飞机逃到了贵州躲避。
据悉,陶某25岁,陕西省华阴县人。陶某的女友陈某也25岁,刚来余姚不久,两人正在谈恋爱。
律师说法
嫌犯行为涉嫌故意杀人
22日,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凌志说,犯罪嫌疑人在发生事故后,做出的选择是最差的。
“按照警方披露的情节,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傅凌志说,按照刑法规定,最高量刑可以到死刑,或者死缓。
傅凌志说,这两个年轻人就是做了一件傻事,致使事故情节连升了两级。他假设说,最轻的一种情况是,他们撞倒了老人,然后积极施救,致老人轻伤,并且积极赔偿的话,将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仅仅是民事责任。如果肇事后致使老人重伤,积极施救和赔偿,获得家属谅解的话,将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或者醉酒驾驶可以加重情节,法院可能会采用量刑的上线进行宣判。”傅凌志说,当然,这些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