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人的村庄》一样,《在新疆》仍然只是刘亮程的新疆。刘亮程专心摹写大地的做法似乎也谈不上真的有多新鲜,但透过那些明亮干净的文字可以嗅出,出身乡野的他,并没有因为到了城市,就对原有的一切漠不关心。
那个理发匠,有着大学法律系文凭的买买提,毕业3年没找到工作,就做了剃头生意。他哪儿都没去过,守着一个理发摊,却知道城里的许多事。“人得有件事情在手上,大事小事都行。没钱花穷一点可以过去,没肉吃啃干馕嘛,没事情做这一天可咋过去。”(《生意》)你看,这就是他的哲学。作者逛万人巴扎,集市上所见到的一切都是证明——他们似乎总能找到打发时间的东西。
而时间,应该是进入刘亮程散文世界的一道门帘。在《牙子》中写文物贩子,“能看懂老,就是看懂时间了。”“在文物贩子托乎提眼里,这个地方的生活,一直就没变过。生活本身是一个更大的文物,那些被老城人过了千百年没有变化的生活,没人来收藏,这样的文物变不成钱,但更有价值。”“时间在这里不走了,好多老东西都在,或者说许多东西老在了这里,那些几千来的老东西,都能在龟兹桥头等到。等待本身也是古老的,这里的人,一直在过着一种叫等待的生活。”
等待,应该就是当地人的一种普遍表情吧。因为自然条件的恶劣,人们的生活过得实在是捉襟见肘。但就是在这种随处可见的困境中,作家仍然发现了哲学:人们把日子过成了一种坚忍。那个守护在克孜尕哈千佛洞的阿木提,不光得给自己找水喝,还得给洞口的两棵榆树浇水。而这两棵榆树是之前的守护者留下的。“我们养活了它几十年,就跟我们的家人一样了。”
刘亮程似乎总能在常见的事物中抖出令人震撼的现实。在他的叙述中,我认识了新疆,那些点点滴滴的画面不能说有多接近真实,但至少有印象了。他把新疆大地上的事物抹上了一层水汽。我们看到的是他眼中的世界,或者说我们看到的也不是他的世界,经过了想当然,我们已然把那片土地想成了充满奇异风情的瑰丽之地。
书评人 陈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