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升)记者5月23日了解到,自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开始施行至今年4月30日,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1635起,其中酒后驾驶1153起,行政处罚1153起;醉酒驾驶482起,移送起诉465起,法院判决388起,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数量同比分别下降0.2%和210%,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省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 “醉驾入刑”一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司法机关对酒驾者均依法定罪量刑。我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对新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制定了《甘肃省公路交通勤务规定》和《甘肃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细化了加强社会宣传、执法保障等内容的专项实施方案,细化、规范路面查处的方式方法,统一查处点选设标准、现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准等执法安全防护要求。
此外,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公安交管针对辖区交通秩序状况和行车规律,以午间、晚间勤务为基础,采取集中查控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把握酒后驾驶车辆的规律特点,重点查控城镇、城区、酒店、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把握中午、晚上、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提高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