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志华 陆小乐)5月11日,本报以《“我姑父是公安处处长”》为题报道了5月9日晚发生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园内的一起暴力事件,安宁公安分局培黎派出所对肇事者秦某、胡某做出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两人现已被依法治安拘留。5月11日,记者了解到,培黎派出所就两男青年涉嫌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向安宁交警大队移交了涉嫌交通违法部分案件,安宁交警大队正式受理此案。
1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西北师范大学武保处了解到,5月10日下午,两名男子的家属已主动来到武保处向校方道歉,并声称要当面向受伤的石老师夫妇及保卫科侯科长道歉,均遭到了当事人的拒绝。石老师告诉记者,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就让警方调查处理。同时,记者了解到,武保处通过调取当晚校园录像资料,已经将秦某找来滋事的5名青年找到,5人中有附近高校的学生。另外,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两名滋事者均是靖远县乌兰镇人,秦某不是在校学生,但胡某系兰州某高校在校学生。
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安宁交警大队了解到,培黎派出所已将此案涉及的交通违法部分移交到了安宁交警大队处理,两名驾车青年的血液检测已经完成,秦某和胡某两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25.34mg/ml和51.14mg/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同时,两人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两人“治安拘留”结束后,安宁交警大队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两人再做出相应的处罚。对于两辆无牌照摩托车,安宁交警部门称,等西北师范大学武保处将车辆移交到交警大队后,再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当日下午,记者从兰州铁路公安局宣传部了解到,截至目前,他们并未获知此事与该局工作人员有关。
另外,记者从西北师范大学武保处了解到,学校武保处属于内保单位,没有执法权,类似的社会青年强行闯入校园滋事的事件时有发生,武保处工作人员因此受伤的事件也屡有发生。同时,由于西北师范大学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时常出现在学校外部的网吧、酒吧、啤酒摊及临时出租房内,对附近高校学生安全构成一定的潜在威胁,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整治力度,给学校师生营造一个更为安全的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