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繁荣)5月11日,甘肃省安监局公布《2011年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甘青段小平羌隧道“4·20”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对该事故的原因及性质进行了分析,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地质构造复杂,冰雪融水的影响,加之参建各方对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力,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涉及该事故的21名责任人将受重罚,责任单位中铁二局、华铁工程咨询公司将被罚款150万元。
据了解,2011年4月20日4时05分,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甘青段小平羌隧道在进行初级支护施工时,发生拱部局部坍塌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8万元。
《报告》分析,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平羌隧道岩层层间结合力较差,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构面,施工单位在4月4日塌方后未单独编制塌方处理方案且未向监理报验,已塌方段施工处理缓慢,未及时对上部空腔进行压注水泥砂浆回填处理,没有形成有效抵抗塌方冲击荷载的结构体系,拱顶空腔围岩临空暴露过久,最终引起岩体失稳,导致发生坍塌。
造成该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检验批报检资料滞后;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交底资料不全,特别是针对4月4日塌方,技术交底笼统。同时,监理单位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监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手段弱化;对重大设计变更未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施工的情况,也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报告》对涉及该事故的21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在该事故中,中铁二局兰新铁路甘青项目部三工区项目副经理兼第二架子队队长张建国,对三工区现场施工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处分。蔡爽、王伟对该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建议对陈振项、罗久旭、邓建国、罗明亮、陈修黔、龙明华、贺明、蔡钦好、王平、肖鹰、王广钟、钟永富、宋光平、李常青、孙继伟、景岗山、田鹏、尹鸿远等责任人按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处分、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处分等。
《报告》建议责成中铁二局向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做出深刻检查;对中铁二局处100万元的罚款;对华铁工程咨询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