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5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2年第一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告要求,餐饮单位严把制作过程关,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公告要求,各类学校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人员就餐集中场所或重点区域的餐饮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发生生物性和化学性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