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武汉5月2日电 湖北省鄂州市2日通报,备受关注的“4·29”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系醉驾,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惩,监察部门已对肇事车辆涉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介入调查。
4月29日20时50分,吴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至鄂州城区滨湖南路鑫华园小区门前路段时,将行人张某(鄂州高中高二数学教师)撞伤,张某经送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肇事车上坐着梁子湖区政协副主席吴某和其儿子吴兴华,开车的是吴兴华。肇事车辆登记为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公务用车。在调查得知肇事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后,交警部门迅速将其送至医院采取血样,并将血样送往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检测。经鉴定,吴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1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