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0月28日电 经过7个多月的侦查,10月28日,河南省新密市8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在新密“3·15”矿难中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3月15日20时30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第一绕巷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当班入井31人。事故发生后,经过5个多小时的全力营救,6人安全升井,25名矿工遇难。
据介绍,遇难的25名矿工均未配备自救器,如果矿主按照国家规定给矿工配备自救器,一些矿工还是有生还机会的。随后,新密市副市长苏莹玺,新密市煤炭局局长杨春杰、副局长裴国旗,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瑞林,牛店镇党委书记崔浩哲、镇长樊瑞辉、副科级干部朱新宪等6名干部被免职。牛店镇驻矿安监人员王洪涛、朱东辉,新密市煤炭局驻矿安监人员岳绚峰被开除。3月17日至10月9日,岳绚峰等8人先后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后逮捕。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岳绚峰、王洪涛、田松涛、朱东辉、范建朝、魏朝平、朱新宪、张建涛8人的行为均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依法对8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