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农民魏周军开车将一6岁女童撞伤后,将伤者抱上车拉至偏僻路段抛弃后逃逸,女童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不幸死亡。公安机关抓获魏周军后进一步调查发现,魏周军还曾以帮助他人上军校为由诈骗钱财12万元。10月28日,记者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判处魏周军死刑。
撞伤小孩 抱上车驶离现场后抛弃
据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0月30日晚7时许,魏周军驾驶车牌为甘A·34692号的墨绿色雪铁龙轿车由南向北途经景泰县一条山镇705南路的公路桥北端时,将年仅6岁的小女孩卢某撞倒,为逃避责任,魏周军随后将卢某抱上车驶离现场,最后抛弃在县城边景泰至芦阳公路边后逃逸。当晚11时许,卢某被家人发现时已死亡,经法医鉴定,交通事故撞伤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肝脏挫裂伤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案发后,办案民警在一条山镇二中家属院楼下发现了可疑车辆,并确定景泰县喜泉镇村民魏周军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31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白银市车管所门口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魏周军抓获。
冒充军人 以帮助上军校为名诈骗
就在警方将魏周军拘留审查期间,又接到新疆人余某的报案:魏周军谎称能给学生办理上军校事宜实施诈骗,骗得余某现金12万元。
据了解,2009年2月,余某想让儿子上军校,后经熟人介绍说魏周军能办成此事,随后给魏周军寄去5万元“经费”。3月31日下午,魏周军打电话说事情已办好,录取的学校是西安空军工程大学,还需要手续费8万元,余某又给魏周军汇款8万元。后来,魏周军又说让其子上兰州信息通讯学院,经查,该校是一所民办技校。后来,魏周军给余某退了1万元。
余之前一直以为魏周军是军人,听说魏周军被景泰县公安局拘留,且是一农民后,才知上当受骗,因此向景泰县公安局报案,请求查处。
数罪并罚 一审决定执行死刑
在庭审阶段,魏周军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无异议,诉讼期间,受害人的母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魏周军赔偿各项损失33万余元。
被警方抓获后,魏周军亲属向被害人亲属给付丧葬费2万元,法院审理过程中,魏的亲属又向法院交纳赔偿款3万元。对于诈骗事宜,魏周军辩称其已办成上军校事宜,余某之子未去上学,给余某退钱,余某让他先拿着,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魏周军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治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魏周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魏周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判令赔偿受害人卢某亲属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宣判后,双方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文/图 本报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