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梁峡林)在10月19日下午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将于11月1日施行《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的有关情况。
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我省确定了今后再生资源回收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使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80%。其中,废钢铁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7.7%、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4.4%、废纸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4.5%、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5%、废橡胶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6.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