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家安)10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了解到,日前,兰州已经正式下达了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资金420万元。同时,今后兰州市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也由工信委变为商务局,兑付资金流程和程序仍然不变。
据介绍,一般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在7000元左右;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在1.8万元左右;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也在6000元左右。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对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274部报废车辆兑付了补贴资金361万元,其中小型(含微型)车辆91辆、大型车辆(含专业作业)108辆、中型载货车辆75辆。同时,今年的补贴专项资金420万元也已经全部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