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13日,我国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业歧视诉讼案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结果。该案不会进行第二次庭审,将会在一两个月后宣布结果。
今年5月,应届毕业生小吴(化名)报名参加了安庆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成功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最后因为体检中“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被挡在安庆教育局招录教师的门外。对于安庆市教育局的拒录理由,小吴感到无法接受,认为自己遭遇了就业歧视的不公正待遇。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他将安庆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据悉,小吴现在精神状态良好,希望自己能像平常人生活工作。虽然胜诉也未必能成为老师,但“我想告诉全社会的人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艾滋病毒携带者”。
小吴的代理人、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继能告诉记者,法庭上,出庭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教育局招聘教师是否可以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二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此,安庆市教育局认为,法律没有规定教师招聘不能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记者了解到,相关法律和标准在这一问题上也存在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2004年国务院和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中规定“艾滋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