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网消息,10月12日,湖南株洲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45岁的唐兆果站在被告席上,神情萎靡。这位曾经的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因涉嫌擅自做主委托理财,造成经济损失达1.35亿元,并涉嫌收受贿赂200多万元。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掌握着大笔储户存款。虽有“炒股禁令”在前,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他还是作出了“借鸡下蛋”的决定:湘潭商行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与深圳、湖南两家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就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各在该行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唐兆果以为成功地为2亿资金化险为夷,但风险并未根本消除,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但因深圳某证券公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