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迭部讯(记者赵莉)10月9日,白龙江森林公安局迭部分局向迭部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两名非法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2010年9月5日,犯罪嫌疑人苟某、王某、桌某、加某、尼某5人携带双筒猎枪和火枪,进入迭部县多儿乡后西藏村西南方向约1公里处的山林,放狗撵山,捕杀国家保护的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斑羚一只。9月8日在同一地点再次捕杀了3只斑羚。
9月8日晚9时许,迭部分局阿夏派出所在执行路查任务时,将准备返回舟曲县城的王某、苟某、5条猎狗和一只已剥了皮的斑羚肉体查获。9月10日,加某、桌某在得知王某、苟某被公安机关审查之后,将3张斑羚皮扔进河中,畏罪潜逃。犯罪嫌疑人苟某、王某目前已被刑拘,加某等3人正在追捕中。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禁枪禁猎,迭部林区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引起了不发分子的觊觎,偷猎行为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