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宣布,国家明年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三等)、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和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和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