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娟)10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甘肃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包含的学前教育、“普九”、民族教育、职业教育等10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意见》表明,教育部等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意见》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扶47条意见”的重大举措,全文共10条,涵盖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学前教育被摆在了首位,我省将以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通过“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加强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建设,努力让每个乡镇都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
“普九”方面,在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加大中央专项资金对我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农村地区特别是县镇学校寄宿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支持我省做好舟曲县学校灾后重建工作。
农村教师素质和待遇问题一直受到关注,《意见》对此也给出明确方向: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甘肃推进地方“特岗计划”。支持我省加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开展中东部教师对口支援,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
今后,还将加大对甘肃藏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推进“民汉合校”,在兰州举办一批面向藏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或班级。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政策、项目、经费等倾斜,支持甘肃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和探索集团化办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纳入中西部省际对口支援范畴。
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对甘肃的倾斜力度,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引导和鼓励部分高校扩大在甘肃的招生规模,不断缩小与全国入学机会的差距。并支持甘肃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鼓励甘肃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