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玥 实习生孙志媛)继10月1日我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将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分四个档次进行调整,自10月1日起执行。其中,包括兰州五区在内的一类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684元/月,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608元/月,较之以前分别上调126元/月和112元/月。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消息。
10月1日起,我省执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620元/月调整到760元/月,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80元/月调整到710元/月,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670元/月,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00元/月调整到630元/月。根据我省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和相关文件规定,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次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地区退休人员由558元/月上调至684元/月,退职人员由496元/月上调至608元/月;二类地区退休人员由525元/月上调至639元/月,退职人员由464元/月上调至568元/月;三类地区退休人员由525元/月上调至603元/月,退职人员由437元/月上调至 536元/月;四类地区退休人员由525元/月上调至567元/月,退职人员由437元/月上调至50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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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地区具体划分情况
一类地区:共10个县区市,分别是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共12个县区市,分别是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共24个县区市,分别是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共41个县区市,分别为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武威市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陇南市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定西市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州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