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通报有关于陆俊案情时这样描述:涉嫌在多场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
至于涉嫌的“多场比赛”特指哪些,公安机关至今没有披露。不过,1998年甲A联赛首轮广州松日主场0∶2输给大连万达的比赛,再次成为焦点。
涉及20万的疑似假球
1998年3月22日,广州松日主场迎战大连万达。双方踢了85分钟,比分依然是0∶0,但主裁判陆俊的一次判罚改变了结果。广州队队员当时在禁区内一个并不明显的犯规被陆俊判罚点球,小王涛一蹴而就。大连队终场结束前又进一球,在羊城拿走3分。
输掉这场比赛后,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分别打电话给《羊城体育》、《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新民晚报》记者,声称陆俊赛前收了大连万达俱乐部20万元的贿赂。“我后来听说广州队在那场比赛之前也给了陆俊钱,应该是5万。”范柏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这样说,他当时是《羊城体育》(现已停刊)总编辑,“但是大连给的更多,所以陆俊就偏向他们。”其实,陆俊执法一场比赛收两家钱的传言在圈内一直广为流传,前上海中远老总王国林还曾因此事在赛后球场边让陆俊吃巴掌,并大骂“陆俊就是个骗子”。
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称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揭露陆俊收万达俱乐部20万。该报道一出,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羊城体育》,索赔100万。与此同时,大连俱乐部也认为《羊城体育》侵犯了名誉,索赔1000万。
得知被起诉后,范柏祥联系其他几家媒体,要求他们提供录音和书面材料。但那几家也没有利彪的直接录音,提供的材料是接到电话记者的证词录音,这也给《羊城体育》因证据不足输掉官司埋下伏笔。
“其他几家媒体都承认利彪说过这样的话,但利彪却不承认了。”范柏祥说,当时足协的势力太大了,作为圈内人的利彪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也情有可原。
足协杀《羊》立威
陆俊最早是在广州东山区法院起诉《羊城体育》的,但法院以其理由不充分,不予受理。随后,陆俊又转投北京海淀区法院,并且最终胜诉,判决《羊城体育》报社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1783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范柏祥介绍,《羊城体育》在法院判决之前曾和陆俊有过沟通,希望能够庭外和解,当时的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司长何慧娴、中国足协主席袁伟民都曾先后劝其“见好就收”,陆俊一度犹豫后选择坚挺。范柏祥称,陆俊能够坚挺的原因是中国足协的大力支持,“陆俊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在一个团队的支持下对付我们。中国足协借陆俊这个案子,打压全国媒体。”至于中国足协打压媒体的原因,范柏祥认为跟之前的“渝沈假球案”全国媒体将矛头指向中国足协有关,“中国足协保守势力对媒体恨之入骨,《羊城体育》的失误对他们来讲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当事人拒谈悬案
目前,最大的疑点就是大连万达俱乐部当时是否真的送钱给陆俊。当时的万达俱乐部老总王建林已退出足坛多年,无法取得联系。踢过那场比赛的一位球员也表示,自己不愿多谈此事。记者电话采访大连队当时的主教练徐根宝时,对方的回答是:“你别说了,这事跟我说干吗?好了,这件事我是不会讲的!我不讲这个事,我也不知道!”
至于爆料者利彪,始终不肯接听记者电话。他在今年3月曾主动找到过《羊城体育》,并称自己离开足球圈时,双手和身子是干净的,没有同流合污,“这12年来,整个事件我一直不说,是因为说出来会牵涉很多方面。如果真的有一天,法院找上门来,我会讲。”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