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居民用电价格关系千家万户,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本报讯 (记者王家安)国家发改委10月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方案,今后居民用电价格将分为三档,最高档为每月用电超过210度或270度,超出部分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元。消息一出,便引起兰州市民热议,记者就此走访一些住户了解到,调整以后可能会造成兰州过半居民生活支出有所增加。
此次发改委调整电价,提出了两种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
根据发改委提出的第一种方案,每月每户用电小于110度则维持现行电价;高于110度并在210度以内,超出部分上涨不低于5分钱;用电量在210度以上的,超出部分上涨不低于0.2元。家住小西湖的李女士就以她家为例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兰州现行普通居民直供电每度0.51元来计算,她家每月平均用电在200度左右,“这样,我每个月就要多交4.5元。”
而根据第二种方案,每月每户用电小于140度,每度电提高1分钱;用电量在140度到270度之间的,超出部分每度涨价不低于5分钱;用电量大于270度的,超出部分每度提高不低于0.2元。还是以李女士家为例,每月便要多交付电费4.4元。“但现实中,兰州多数生活在小区里的居民用电都是二次供电,费用一般都在0.56元左右,加大的成本便会更多。”价格部门一名负责人如是说。
10月9日下午,在位于中山林的千隆家园小区,这里的物业管理部门——天正物业集团一名负责人就给记者拿出了该小区480户居民平时的用电使用情况表,记者从中看到,其中大约有40%的用户每月用电量在150度以上,还有10%的用户用电量超过了300度。如果按照此次第一种方案以110度为限征收,仅这个小区,以后要多掏电费的居民就明显过半。一名住户告诉记者:“除去一些常年不在家的,谁每个月不用个100多度电,我们还是二次供电,费用本来就比直供电高,如果再上涨,肯定会加大负担。”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的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兰州市物价部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分析说:“此次电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虽然如有关部门所说,出于保护能源和节约资源的考虑,但势必会造成居民成活成本的增大。”而在同时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中记者也注意到,截至当日16时,已经有70.52%的受访者认为调整后会造成生活成本的上升,支持两套方案的人共计不到受访者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