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双方随后达成赔偿协议,但因赔偿数额巨大,肇事者一时拿不出赔偿款。日前,山丹县法院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调解,肇事者尹军一次性付清死者家属16.9万元现金。
2010年7月18日中午12时许,尹军驾驶皮卡车与姜玉成骑的摩托车相撞,致姜玉成当场死亡。姜玉成之子与肇事者尹军及其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由尹军赔偿姜家各项损失16.9万元。协议虽然达成了,但因赔偿款数额巨大,尹军一时拿不出钱来。为了督促肇事者尽快支付赔偿款,姜家的亲属决定通过法院追讨赔偿款。山丹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认为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自愿达成,符合法律规定,遂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随后,法官对尹军及其亲属进行劝导,经过耐心劝导说服,尹军终于一次性付清16.9万元现金。